构中一直缺乏商人集团,这恰恰使得儒士阶层掌握了传统中国政治的道统领导权。赵鼎新教授收集了从公元前722年到公元前221年间共776次大小战争的数据,第一次采取对东周时期战争信息的计量方法,研究指出,“春秋战国时代的封建制度导致了诸侯国之间频繁而输赢不定的局部性战争(frequent but inconclusive wars),正是在这类特殊类型的战争中所形成的竞争和冲突,促进了效率导向型的工具理性文化(efficiency-oriented instrumental culture)在军事、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等领域的扩展,进而为春秋战国时代社会各领域的演变提供了根本动力。但是,由于当时中国社会所具有的特殊的性质,譬如,与古希腊和中世纪欧洲相比,缺乏古希腊的城邦制度以及中世纪欧洲的教会和国家制度等结构性条件,这一推动社会演进的战争力量最终却为国家所驯服。进而,在秦朝(公元前221年~前207年)统一中国后的80年中,或者说,在汉朝(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中国逐步转型为一个以儒士为主导的科层制帝国,而武官和商贾阶层则被推至社会权力格局的边缘”,即儒法国家这一帝制中国的国家体制结构。这种国家体制决定了传统中国是一种文化主权和君主主权并存的主权结构,文化主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君主主权形成制约,防止君主主权专制。但是由于中国的科举制度实现了儒士阶层和官僚阶层之间的流动,一方面是儒士阶层可以借助国家制度化的力量强化道统行使的有效性,但另一方面,由于很多掌握文化主权的儒士阶层本身就属于官僚统治阶层,这样,造成在文化主权和君主主权之间可以暗通款曲,不像欧洲国家在教会主权和君主主权之间具有制度性的屏障,所以,传统中国的文化主权对君主主权的限制是消极性的,在制度层面上难以遏制君主主权的专制。这是传统中国的文化主权的有限性。当然,这是从主权的内部来看的。
从主权的外部来看,中国文化主权却具有非常积极的整合功能,它是传统帝制中国的国际政治秩序原则,是中国的国际法原理。迈克尔·曼认为,一个帝国欲维持自身的生存,必须从其臣民那里取得强制性合作(compulsory cooperation),在他论述的强制性合作中,最为精妙高明又很少有哪个世界性大帝国在其统治实践中能够做到的,是所谓的“强制性普及”(coerced siffusion),即同质性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在帝国疆域内的精英层面得以普及。迈克尔·曼认为古罗马帝国是达到这一层次的,事实上,在儒法国家形成后的中华帝国在“强制性普及”这一问题上达到了比罗马帝国更高的层次。[13]在传统中国,恰恰是文化主权给予了它的帝制国家以合法性,即以文化认同取代政治认同拓展了中国的边疆。这形成了中国国际法独有的国际秩序原则,只有疆域,没有国界。对君主主权的政治认同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权力仪式,国家统一的主权基础是中华文化。在古代中国的精英阶层人士内心深处普遍存在着一种可称为“文化主义”的情感——在这种情感中,根本性认同感的基础是文化归属,而不是种族特征。赵鼎新认为,这正是中国现代民族主义的发展并未遵循所谓民族主义发展的一般模式的原因。该模式认为,随着民族主义从西方向东方的传播,种族型民族主义(ethnic nationalism)将逐渐取代公民型民族主义(civic nationalism)。但是,作为一个东方国家,不论在民国时期,还是在1949年以后,中国的主流民族主义思想更多地表现为公民型民族主义而非种族型民族主义。[14]这也是中国文化主权可以在现代转型之后仍能够承担起全球文明秩序价值基础的文化政治因子。
亨廷顿指出,“文化共同体正在取代冷战阵营,文明间的断层线正在成为全球政治冲突的中心界线”,而关于“文化的认同的答案确定了该国在世界政治中的位置、它的朋友和它的敌人。”[15]虽然亨廷顿这段对冷战后世界政治正走向“文明的冲突”的论断引起了不少争议,但他却为迷失在全球化时代的后民族国家政治指出了一条或隐或显的道路,即超越“民族─国家”,走向“文明─国家”。艺衡试图对亨廷顿文明冲突理论的超越,从文明格局来看世界政治的变化,勘定中国在世界以及世界在中国的位置,从而为中国的和平崛起建立新的理论基础。尽管这一理论基础的建构还带有很强的探索性,但是这一理论建构意识及其努力,的确是因应中国崛起的国家理论需求。
回到“文明─国家”
“文明─国家”这一国家理念的建构,对于中国来说,它首先是一种历史性的回归。因为,在中国的历史上,中国从来就是一个“文明─国家”形态,美国著名学者列文森指出,中国是一个佯装成民族国家的文明国家。在这个意义上,传统中国的“文明-国家”形态为全球文明政治的未来演变提供了历史的样本。所以,传统中国的文化主权和君主主权的二元主权结构需要我们在新时代进行理论的复活。这一复活的历史实际上在晚清以来的中国革命就已经发生,即通过以人民主权推翻传统帝国的君主主权,以人民主权构建作为民族国家的中国现代政治基础,在人民主权的政治基础上,通过主权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类型进行创造性转化,以建立中国和西方文化互相融合而形成的多元一体的现代中国的文化主权价值结构。不过,由于历史的原因,现代中国文化主权的建设一直处于隐匿的状态。在民族国家建立之前,中国必须努力完成从传统帝制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形态的转型,在文化方面就需要进行民族主义的改造,以配合现代民族国家的制度骨架,从梁启超的“新民说”到鲁迅的“国民性改造”,其背后都是文化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子。
民族国家建立以后,在当时世界格局的地缘政治下,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生存空间必须依赖美国和前苏联这两个超级大国的权力平衡。在这样的现实政治处境中,中国的文化主权必然是一个被压制的历史。新中国建国初期,前苏联的计划经济模式对中国的渗透,背后是前苏联的文化政制对中国文化政制的改造;中美建交之后,美国文化的价值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又构成了中国文化政制的主导原则。如果我们不改变这种文化主权的价值构造,重新回到中国文化的自主性上来,我们就有可能变成在精神上“分裂的国家”,或者说“无所适从的国家”。分裂的国家不仅仅是指在国家领土上的分裂,更严重的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在文化精神上的分裂。基马尔抛弃了土耳其多民族帝国的思想,最终把土耳其建成了一个同质的民族国家,但结果却使得土耳其在文化精神上成了一个“分裂的国家”。亨廷顿指出,非西方社会要想实现现代化,它们就必须走自己的道路,而不是西方的道路,要充分利用自己的传统、体制和价值观,在此基础上实现现代化。随着冷战结束,世界市场的全球扩张,20世纪80年代中国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中国在经济上的崛起,使得中国的文化崛起逐渐被提到现实议程中,这无疑也是中国成为一个“政治民族”的内在要求。[16]真正的大国崛起,必然是一个文化大国的崛起,只有具备深厚文明潜力的国家才有作为大国崛起的资格和条件。[17]在这个意义上,文化主权的复兴就是中国作为大国崛起的资格和条件,它不仅涉及到中华民族在全球化时代的文明命运,而且也是世界文明秩序重建的资格和条件。
为什么要提出文化主权理论,以及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提出来,说到底,它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国家理论需求。首先,它是我们对全球化时代国家主权危机背后的国际政治秩序甚至是世界文明秩序重建的理论思考;其次是基于我们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国家,才能解决中国多民族文化的国家文化认同问题。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关涉到中华文明能否复兴的民族命运问题。
“在这个时候”首先是时间性的,它指出了中国在改革开放30年后,中国经济已经崛起为全球第四大经济体,中国对世界的影响力逐步加深,使得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中国应当对世界文明有所贡献”问题的现实性凸显出来;其次是中国的崛起还只是经济再崛起,因为直到19世纪70年代,中国的经济总量都大于美国,是世界上第一号经济大国。中国在历史上最强盛的时代不仅仅是给世界提供最多的产品,而是同时为人类提供多种多样的软实力要素,这些软实力要素包括政治制度、法律制度、行政体系乃至科学、文化、艺术和语言。例如唐代中国,在西方比较历史学大师们看来,它“建成了政治、经济和军事等等的制度;它们不仅成了唐代的标记,在许多方面继续深深地影响到了直至20世纪的中国的文明,并且还为受中国深刻影响的东亚新兴诸国——日本、朝鲜和越南——提供了基本制度的样板”,“在中国的东北、西南和南部,是一些仿效唐代中国的稳定的独立国,它们具有深受中国影响的相当发达的文化,以中国占支配地位的东亚文化在那时已经形成”。[18]丁学良认为,从近代直到今天的中国,无论在经济上取得了多么巨大的成就,都还远远没有达到中国历史上整体文明所达到的高度,不具有那一时代的文化投射力。[19]文化主权的提出,就是要给中国五千年的文明潜力寻找到一个可以起跳的制度平台,从而把文明潜力转化为文化投射力。
“在这个时候”的另一层面,强调的是“这一时刻”所隐含的转折性哲学含义,它意味着我们期待的一种新思想的萌芽。在我们看来,这就是一种新的文化主权初具雏形,即经过新中国的民族国家的建设,传统中国的文化主权不仅没有消亡,反而找到了它赖以依存的以人民主权奠基的现代国家制度基础。所以,中国21世纪从“民族—国家”到“文明—国家”转化的历史任务不是简单意义上的传统回归,而是对传统中国的“文明—国家”理念的否定之否定,在这一否定之否定的文化政治形态构建过程中,我们需要认真梳理中国政治文化结构的三种结构形态,即 “古典结构(以儒家为主的传统政治文化),近代结构(晚清以来到五四的民主政治文化)和最近结构(主要是共产党建立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20]中国政治文化之未定形,就在于这三种政治文化形态并存状态仍然是一个不稳定的价值结构,不管中国以后会建成一个什么样的文化政制形态,它最后肯定是这三种文化结构的定型化结果。这是艾森斯塔特的“文明设定政治”的含义,即至关重要的是要把政治过程与社会文明更广大的背景结合起来,文明设定政治过程,政治过程在文明中发展成长。[21]这一思想道路也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国家的应有之义。
(作者单位:深圳市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