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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中国国民党之社会民主党性质
07-04-24 20:13:36    文章作者:王炯华

  社会民主党最早出现在19世纪40年代的法国。这里所说的社会民主党主要是指19世纪后半叶以来出现的社会党、工党、社会民主党、社会民主工党等以民主社会主义为基本行动纲领的各种社会主义政党的总称。历史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尤其是恩格斯)的政治生涯中有很长一段时期是与社会民主党的活动联系在一起的。
 
  关于中国国民党之社会民主主义问题,最早是李达先生提出的。1923年5月,他在《新时代》发表《马克思学说与中国》这篇可视为当时中国马克思主义水平的标志性文章中,不仅初步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这一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而且阐述了国共合作的必要性和共产党对于国共合作应取的方针,并认为「中国国民党似乎是一个社会民主的党派,有资本家、知识分子及劳动者三种党员,共产党至好是影响他们向左倾。」显然,李达是从组织成分上认定中国国民党之社会民主党性质的,这在当时是一种颇合实际的认定。
 
  本文将进一步从历史与现实方面略论中国国民党之社会民主党性质。
         
 一
 
  中国国民党前身是孙中山组织和领导的同盟会。同盟会虽然主要是由知识分子组成的革命组织,并未标明其社会主义政党性质;但是,却具有明显的社会民主主义倾向。
 
  首先,孙中山从英国去日本组织同盟会途中,曾在当时第二国际总部所在地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停留,访问第二国际书记处,提出接纳他的兴中会为第二国际成员的请求,只是因为第二国际书记处书记王德威尔得、胡斯曼等人认为当时落后的中国还不具备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未予批准而已。但是,孙中山并未气馁,他在布鲁塞尔购买了一批社会主义书籍带往日本,后来悉数交给中国社会党领袖江亢虎研究。这表明同盟会成立前夕,孙中山已具有明显的社会民主主义倾向。
 
  同盟会的社会民主主义倾向则直接表现于其指导思想和政治纲领,这就是孙中山所制定的三民主义。
 
  1905年,在由孙中山口授、胡汉民执笔的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发刊词」中,三民主义第一次问世。孙中山说:「余维欧美之进化,凡以三大主义:曰民族、曰民权、曰民生。罗马之亡,民族主义兴,而欧洲各国以独立。洎自帝其国,盛行专制,在下者不堪其苦,则民权主义起:十八世纪之末,十九世纪之初,专制仆而立宪政体殖焉。世界开化,人智益蒸,物质发舒,百年锐于千载,经济问题继政治问题之后,则民生主义跃跃然动。二十世纪不得不为民生主义之擅场时代也。」这就是说,孙中山以欧美进化之经验,揭橥民族、民权、民生三民主义之意义,更张二十世纪民生主义之大旗,其思想真可谓融合中外、贯通古今之创造;其革命也属救国拯民之深思和远虑!也就是说,孙中山三民主义之民族主义,抛弃了同盟会之前身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驱除鞑虏」一类狭隘民族主义,而具有国内外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涵义;民权主义,也就是民主主义;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孙中山后来一再强调这一点。
 
  接着,胡汉民之《民报之六大主义》一文又第一次完整、准确地阐述了三民主义,并具体揭示「本杂志(《民报》)之主义」六项:(一)颠覆现今之恶劣政府。(二)建设共和政体。(三)土地国有。(四)维持世界真正之平和。(五)主张中国日本两国之国民的连合。(六)要求世界列国赞成中国之革新事业。」它既是《民报》详确的宣言,也是同盟会的六条政纲。其(一)(二)(三)条对内为三民主义,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四)(五)(六)条则为对外之手段。胡氏这《民报之六大主义》则被视为「同盟会时期受孙先生指导,公认之革命纲领」。
 
  胡氏在阐述「民报之六大主义」第三项时直接提到社会主义。他说:「近世文明国家所病者,非政治的阶级,而经济的阶级也,于是而发生社会主义,其学说虽繁,而皆以平经济的阶级为主。」他认为,社会主义又可分「共产主义与集产主义」。土地国有则是集产主义的一部分,如果用国有主义解决土地问题,「社会主义乃顺于国民心理,而又择其易者以从事,其成功非独所期,殆可预必也。」
 
  特别是,胡汉民主编的《民报》与梁启超的《新民丛报》之间,还进行了一场极富意义、影响深广的论战。
 
  1906年3月,梁启超以饮冰室笔名在《新民丛报》发表《开明专制论》,极言社会革命之可怖,认为「若乃欲以野蛮之力杀四万万人之半,夺其田而有之,则靡特人道不应有此豺性,即社会主义之先辈,亦不闻有此学说」。他攻击孙中山同盟会是「博一般下等社会之同情,冀睹徒、光棍、大盗、小偷、乞丐、流氓、狱囚之悉为我用,惧赤眉、黄巾之不滋漫,而复从而煽之」,必使国家「亿劫不可复」。他还表示「虽以匕首揕吾胸,吾犹必大声疾呼曰:敢有言以社会革命(即土地国有制)与他种革命同时并行者,其人即黄帝之逆子,中国之罪人也,虽与四万万人共诛之可也。」
 
  梁启超的这篇《开明专制论》对孙中山同盟会的攻击,挑起了《民报》与《新民丛报》之间的这场论战。这场论战既是革命与保皇的论战,又是社会革命即社会主义论战,胡汉民则是这场论战同盟会《民报》一方的主将。
 
  1906年6月,胡汉民在《民报》第5期发表《斥新民丛报之谬妄》一文,他猛烈抨击了梁启超非难社会革命的言论。
 
  一是梁启超「所谓民生主义者,摭拾布鲁仙士门麦喀等架空理想之唾余,欲夺富人所有以均诸贫民」。其所说布鲁仙士门麦喀,即是今译蒲鲁东、圣西门、马克思。他直认民生主义者是摭拾蒲鲁东、圣西门、马克思的唾余,又认蒲鲁东、圣西门、马克思为空想,是欲夺富人所有以均诸贫民云云,这自然既是附会,又是不懂社会主义特别是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为何物,所以胡汉民直截了当地指出:「夫梁氏于民生主义无所知,以为架空理想,不能实现,本不足怪。但谓夺富人之所有,夺之一字,谁告汝者……均富之方法至多民生主义学者所主,不胜缕举。梁氏不解所谓,则不知盖阙可耳,而遂谬作是语,是决为无理谩骂不得自解也。」
 
  二是梁启超所谓「夫以欧美贫富极悬绝之社会,故此主义常足以煽下流」。胡汉民认为这是梁启超不知民生主义为何物,而尽以轻薄之词抹杀之矣。因此他又指出:「民生主义者,先觉之士见乎经济阶级之为梗于社会,而讲救济之方法,欲实现其平等博爱之思想者也。」而梁启超所谓足以煽下流云云,不过是「信口开河,狂燥不止,不仁不智」。
 
  最后,胡汉民一针见血地指出:梁启超既不能在理论求胜,也无一定政见,其内心隐处则是「徒怯乎民族主义之日盛,而使彼保皇党人无立足之余地,故强起而争之」。
 
  1907年3月,胡汉民在《民报》第12期又以「民意」笔名发表的《告非难民生主义者(驳〈新民丛报〉第十四号〈社会主义〉)》一篇最终迫使《新民丛报》停刊的长文。这既是《民报》阐述民生主义最重要的著作,也是中国最早一篇社会主义论战檄文。
 
  在这篇长文中,胡汉民明确指出,梁启超关于社会主义和社会革命问题之谬误的「总根本」在「不识经济学与社会主义为何物」,在经济观念上存在着八大谬误:一是「以土地为末,以资本为本」;二是「以生产为难,以分配为易」;三是「以牺牲他部人而奖励资本家为政策」;四是「以排斥外资为政策」;五是「不知物价之由来」;六是「不知物价贵贱之真相」;七是「不知地租与地税之分别」;八是「不知个人的经济与社会的经济之分别」。梁启超「自相挑战,亦缘之而起」。
 
  胡汉民集中批驳了梁启超反社会革命之言论,阐述了同盟会行社会革命之论据。
 
  首先是所谓中国不必行社会革命论。梁启超认为,欧洲之社会革命论是「经由现今经济社会组织不完善而来」;而中国自秦汉以来无贵族垄断土地,无长子继承权,亦无贵族与教会代收赋税之富,其现今之经济社会之组织「优于」欧洲,只要「稍加补苴之力,使循轨道以进化,而危险之革命手段非适所用」。胡汉民反驳说,梁启超以欧洲经济社会史为唯一之论据而不敢道及美国经济社会史只字。美国以新立之国,其初亦无贵族制度,亦无长子继承权,亦无贵族与教会代收赋税、压制苛脧齐氓之蔽,但社会问题更形严重,今之言社会主义「急于欧也」。因此,要使中国经济现象「不至陷于欧美今日之穷境」,必行社会革命。就是说,通过社会革命,先解决土地国有问题,使其不得入于少数人之手。「此所谓先患而预防也」。
 
  其次是中国不可行社会革命论。梁启超认为,中国不可行社会革命是因为要保护资本以与外国资本竞争,防止外国资本的侵入。这就是说:「中国今日经济界之前途,当以奖励资本家为第一义,而以保护劳动者为第二义。」胡汉民反驳说,中国近百年来的「穷蹙之象」是因为「生齿日繁,而经济界生产分配之方法,不见其改良进步;并不是由于外资的输入」。日本自与外国通商及改变生方法以来,其经济界之活气,还逐步增加,并以一后起小国与欧美进行国际竞争。这就是说,「梁氏抵排外资之政策,求之各国,无其类别」。中国土地归于国有,也就是全国大资本归于国有;唯有国家为大地主、大资本家,才足以造福于全体国民。并且中国具有经营大事业之能力,「则外资输入有利无损」,即可补本国资本之不足而谋产业之发达。由此,中国可行社会革命。
 
  最后是中国不能行社会革命论。梁启超认为,解决土地国有问题并不能解决整个社会问题,彻底的社会革命是举一切生产机关国有,这在欧美百年之后「犹未必能行之,而现在之中国,更无论也」。由此,中国只能行社会改良,而不能行社会革命。胡汉民反驳说,欧美社会问题是「积重难返」,中国则是「消患未然」。其处势既异,欧美之不能者,「固不害为我国所能也」。他反诘梁启超:所谓「圆满之社会革命」究竟是何种程度?有没有以条件之多少为「圆满」与否之方程式?是不是以绝对者为「圆满」,相对者为不「圆满」?他指出:「社会主义亦止言资本之大部分归国有,不能谓一分资本归国有。」他强调指出:「今之最能以《资本论》警动一世者,莫如马尔克及因格尔士(引按:马克思、恩格斯最早中译名之一)。二氏不惟认许自由资本之私有,即农夫及手工业者之资本私有,亦认许之。」这就是说,社会革命只是实行土地和大资本国有,小企业小资本仍听由自由竞争;并且「均富」也不是平分财产,而是人民机会均等,依其才能而定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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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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