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十公里。一次忽然发现整个车流都很缓慢,原来一辆警车在前面坚守着限速五十公里行驶着。在单车道上,超越一辆自行车,警车也要打"过障碍物"的侧蹦灯,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如此一丝不苟的程度,让你不得不佩服。执法者的带头作用不是说在嘴上,而是体现在行动上。除非追查违章者等执行紧急任务时,警车在路上看不出有什么特权。
一位警察告诉记者,他开车违章也要被罚的。
二、退回的交通违章罚款
新华社前驻东京分社社长 冮冶
泼出去的水是难以收回来的,交出去的违章罚款又被退了回来真让人有点意想不到。我的同事,一位年轻记者在日工作期间就曾真正体会了一次如此般的“意想不到”。
那是2005年元旦发生的事,同事陈锐遭遇了如下的经历:
“2005年1月1日,新年第一天,我却碰上了一桩‘倒霉’事情。我开的车被日本警察出示‘黄牌’罚款一万五千日元,驾照被扣罚两点。可没想到时隔10天,被罚的一万五千日元和两点又失而复得,让我真正体会了一回‘意想不到’,那么来龙去脉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日本新年通常都卖‘福袋’,就是把超值的商品放在密封的袋子里以极其优惠价格出售给消费者,既喜气又有神秘兴奋感,通常新年头几天‘福袋’都能创下惊人的销售业绩。我当时正在构思一篇《日本的‘福袋’经济》稿子,于是就在新年的第一天外出采访了。
当我来到日本有乐町1丁目,见前面有一大群人排长队在一家服装店门口等候抢购‘福袋’,于是我就在有乐町车站前的一条路上将车停在左侧距红绿灯7米多远的路边。没想到等我大约半个多小时后回到停车处时发现汽车反光镜上挂了一张带锁的塑料‘黄牌’,上面写着发放‘黄牌’的是丸之内警察署,被挂车逆向停车违反交规,几月几日几点被锁,要求被挂‘黄牌’的车主前往警察署说明情况。我一看既吃惊意外又有点忐忑不安,意外的是根本没有想到原来自己认为停的没有错的地方竟然是逆向停车,也没有见到有单行的标志呀。不安的是被挂‘黄牌’通常都要被处罚,罚款或扣分。但接到了‘黄牌’,就不得不前往警察署说明情况。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丸之内警察署,警察礼貌地接待了我,虽然我说明我没看到有单行线的标志,但还是明确表示我是逆向违章停车属于违反法规,因此我车上的‘禁止停驻车除外证明’无效。也许是长年以来形成的见到警察怵三分的心理吧,我虽然觉得有点冤,还表示下不为例,问是否能够不处理,但警察还是表示要依法办事。既然这样,我也没有太坚持自己的观点,只好认了。随即警察给我开了一万五千日元的罚单,并限期交付,还扣了我两点。
新年第一天就遭遇这样的事,心里自然不舒服,觉得没有运气,所以好几天闷闷不乐。大约过了10天,就在我已经不再想这件事的时候,没想到一天晚上突然接到一个日本陌生人的电话,一听是丸之内警察署一个警察打的,顿时我心里一阵吃惊,更多的是紧张。警察找来一定没好事,难道那件事情还没完吗?还要追加处罚吗?又是一阵忐忑不安听完对方的话,我才心中一块石头落地。这个警察语气非常礼貌非常客气,而且不断向我道歉,说是上次对我的处罚有误,我并没有停错车,并表示将要处罚撤销,还回罚款,撤销罚点。警察认错了,发现错误及时谦虚地认错还真让人生气不起来。”
一、归来的自行车
新华社前驻东京分社社长 冮冶
警察打来了电话,说是他们找到了一辆自行车,报了车主的日文名字,并告知自行车的注册地点就是我们新华社东京分社的所在地,并约好要将自行车送过来。
放下电话,我思索良久,想起来了,大约八九年前在我上一任驻东京时,有一位老同事就是警察提及的名字。这位同事现已退休,当时他在东京驻在时其女儿也在这里留学。莫不是他买的自行车后来结束任期回国后将车留给了女儿?可是他女儿早已大学毕业回国。那么,这自行车是什么时候丢的,警察又是如何捡到的呢?
几天以后,两位警察开着面包车送自行车来了。据警察讲,他们在夜间巡查时碰到一位只身来日本旅游的美国青年当时骑着这辆车。这个美国小伙子是如何弄得的这辆自行车警察没有透露(也许这也属于隐私吧),但他不该在夜里骑它上街,更倒霉的是他碰到了警察。骑来路不明的自行车(包括捡到的)属于犯罪行为,美国小伙儿为此有了一次不良记录。
因为还有相关手续要办,我们把警察请进会客室。一阵寒暄后,警察问:“作为失主一方你们是否原谅这位美国青年?”
“原谅如何?不原谅又如何?”
“如失主原谅的话,在原谅书上签字,那位美国青年在悔过书上签字。这个事件就此了解。”
“不原谅的话,警方将向法院起诉他,由法院作出判决。”
我没有理由与这位倒霉的美国青年过不去,在原谅书上签了字。据说,像这样的事在日本属于轻犯罪,写悔过书也好,由法院作出判决也好,最终都严重不到哪去,当事者吃一堑,强化了一次遵纪守法的观念,对本人基本没有什么影响,有的只是一次不良记录。但是,如果不是初犯而是再犯,仅仅写悔过书是通不过的。
警察将自行车从面包车上卸下来,说:“这车骑起来没有问题。”一辆至少八九年前的旧自行车,车闸、车铃等完好,轮胎里充满了气。
我问:“这车还能值多少钱?”
“大概两千日元吧。”警察向我们告别。
两千日元,在日本人的金钱概念中也就相当于我们今天花二十元人民币。可警察为归还这台自行车,履行相关手续所付出的劳作可远远不止两千日元。
记得十八九年前我首任赴东京做记者时,也有过一次夜间骑自行车被警察盘查的经历。在日本夜间骑车不开车灯遭盘查的概率相当高,而往往在日外国人又没有这个习惯。我当时就没有开车灯。
“这车是您的吗?”
“不是,是我们单位的。”
“你们单位的领导知道这辆车的来历吗?”
“大概不知道,因为我们社长来这里任职时这车大概就已存在了吧。”我说。新华社驻外记者大都是三四年一个任期轮换。
一会儿工夫,警察查明这车是一位旅日华侨早年注册登记的。在看过我的身份证明、排除我有不轨行为后,警察放行,并嘱咐我要开车灯,这样夜间骑车安全。
多少年过去了,我对日本警方在记录方面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以及需要时马上就能查找得到仍感到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