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踩踏草坪。
我记得当年列宁批评过德国社会工人党的革命,竟然不敢踩踏资产阶级政府的草坪,列宁很愤怒,不敢踩踏草坪的革命怎么可能成功,从另一个角度看,不踩踏草坪的集体散步是一个和平的,理性的,中产阶级的利益表达。
最后广州市政府也适时的做出了妥协,如果以后再建工程重新上马的话,可能不排除在全区举行投票。
我觉得这是非常理性的政府和公众,尤其是政府和网民的一种对话、沟通。最后达到了双赢的结果,听取了民意,也维护了广州的社会稳定,政治稳定。
不要轻易动用刑法来惩治网民
曹景行:是不是通过这些年当中一次一次事件,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官员,他们的观念也在改变。
展 江:各地的差距比较大。刚才祝华新说到的,2009年,新疆的出国考察事件的出来比较好。广州番禺的垃圾焚烧厂是否建立的事件,初步建立了社会和政府之间沟通的模式,但是现在必须看到,现在各地政府认知的差距非常大。因为现在我个人认为,有一部分地方官员,他从单一的维护稳定的思路出发,他有一种敌对的情绪,你只要在网上批评我,有一些看似比较激烈的言论,他就可能要给对方治罪。这一点我想给我们的管理部门提一点建议,那就是说,一方面互联网给大家提供了问政的平台,但是这种问政应该是理性的,有序的,健康的。
另一方面,互联网也确实给一些“吐口水”、“拍砖”,甚至人身攻击,揭露别人的隐私提供了这样一个可能性。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怎么办,具体的建议是我们不要轻易动用刑法来惩治网民,如果他有问题,揭了别人的隐私就起诉他,让他赔偿,甚至让他付出高额的赔偿,让他在不同的媒体上道歉。如果他侵犯了别人的名誉权那就是诽谤,也可以通过民事的渠道来进行处理。
而最近几年我们看到,各个地方的差别非常大,有些地方像河南的王帅事件最后得到了纠正,这个很好。其实在07、08、09年已经发生了多起,有的改正过来了,有的没有。我们要保障公民事权,另外公民的有些表达可能是不恰当的,我们是不是要宽容一些。这是一个宪法的问题,现在的问题也牵扯到社会进步的一个整体问题。
第二个还是一个中国形象问题。如果任何网民通过网络表达意见,哪怕他表达的是不恰当的,是错误的,就把他定为刑事诽谤等刑事罪名的话,国际上可能有一些偏见,中国对网络记者进行了惩处,又给中国所谓的人权记录制造了不好的记录。这不是我们完全为西方是瞻,表达权是有限度的,但是对表达权的限度也应该有一个通盘的考虑。
曹景行:祝老师,您觉得现在我们的官员的观念是不是出现了很大的改变?
祝华新:以洛阳市为例,洛阳市推举活跃的网民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另外洛阳市委书记多次和网民对话,而且规定洛阳警方不得查找发出对市政府批评意见的IP地址,不得抓捕网民,这些地方政府的看法还是非常到位,法制意识比较强。
但是另一方面,我觉得继王帅案之后,越来越多的网民对政府市政提出不同意见,被以诽谤政府罪或者是诽谤领导人的罪名甚至是煽动社会动乱的罪名抓起来,这方面的案例也越来越多。所以我们在中国社科院社会蓝皮书里就提出一个观点,建议网络监控手段要上交,更多的是不能流失到基层政府手里去。更多的网络监控手段只能用于打击恐怖主义和维护国家的安全,包括国家的政治安全,由中央政府来掌握,不宜用于地方政治,尤其是不宜用于地方领导人,以防有些素质不高的领导人用其来打压异己和群众的政治的民主意见的表达。
曹景行:网络问政在中国应该有更进一步的推广,而且对中国整个社会的建设,法制公民社会都应该有非常积极的意义,谢谢两位!今天的“两会三人行”就行到这儿,明天我们继续行下去。